一、戏里戏外的“流动法庭”
国徽一挂小桌一摆法庭“齐活”,农家门口田间地头坐“堂”审案。这幅对联是当代中国“流动法庭”生动的形象写照。
“流动法庭”亦称“巡回法庭”,某些地方俗称为“马背上的法庭”,是为了解决中西部地区偏远乡村“打官司难”问题而设立的司法机构。在中国偏远的中西部农村,地广人稀,交通不便,处在一个老弱病残贫的落后状态之下。那里的很多村民甚至一辈子也没有到过县城,一旦遇到诉讼问题,就存在着很多的困难。《法制日报》曾报道:有一位八十多岁的老大爷,到法庭告子女不孝,好不容易摸进县城,不想却迷了路,一时又犯了糊涂,差点儿成为流浪者;还有一位并不太老的大婶,告邻居侵害相邻权,到了开庭的日子,却怎么也见不着她。过了快一个月,她赶来了。原来,她以为开庭的日子是农历,因为她平常不用阳历计时。如此来看,“流动法庭”在边远落后的农村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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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导演刘杰执导的影片《马背上的法庭》以纪实的镜头语言将“流动法庭”搬上了银幕,并且一举摘下了第63届威尼斯国际电影节地平线单元最佳影片的桂冠。导演的创作灵感来源于2003年《南方周末》专题报道:西南边陲山区的基层法官们骑着马翻山越岭到山林深处百姓家里开庭断案的故事。正是这个专题打动了刘杰,决定用胶片将其记录下来:“只想呈现边远山区一种最真实、又很特别的生活状态,让不同文化背景、生活背景的人看片子时能读出些个体的感悟。”对于我这个出生在农村、生活在都市的人来说,从影片中解读出了很多的个体感悟:传统的爱情,新旧观念的对峙,西南边区的风土人情,留下最深印象的则是文明边缘地带法律与习俗的碰撞。
《马背上的法庭》的开片构建了一个发展变革的时代背景。从事“流动法庭”工作数十年的司法干部杨书记员(杨阿姨)因为文凭与年龄的问题而不得不退休,取代她工作的是法律专业的本科毕业生阿洛,革旧换新的人事变动意味着所处在当今改革如火如荼的文明社会。很快将镜头我们又带到了古老的地域,窄小的山路已容不下汽车的轮胎,交通工具换作原始的马匹。当象征司法权力的国徽挂在马背上时,“马背上的法庭”就形象地映入观众的眼睑。
二、鸡毛蒜皮的官司与判案
跟随着主人公冯法官(老冯)一行三人,观众先后到了傈僳族的鸡喉寨、普米族的鸡肚子寨、纳西族摩梭人的鸡肠子寨和彝族人的鸡尾巴寨。一个行程下来,一幅“马背上的法庭”的画面已深深地烙在我的心里:一个干净的国徽挂在柴堆或土墙上,院子或街道中放着两张陈旧简单的木桌,摆上写着“法官”和“书记员”的两块纸制桌签,被告和原告或坐着或蹲着或站在“法庭”内,然后法官说一声:现在开庭。表面上看起来,“马背上的法庭”具备了正规法庭的基本模式,事实上两者相去甚远。
第一桩案子就令人忍俊不禁。两个兄弟分家产,妯娌之间因分不了一个菜坛子而告上法庭。杨阿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劝说两妯娌互相让步化解纠分,但苦口婆心的劝说丝毫没有效果,老冯只能将菜坛子狠狠摔碎在地上,然后掏出5块钱让两妯娌买两个新坛子,一人分一个。自掏腰包的办法才将问题解决。
第二桩案子根本没有“上法庭”,完全成了老冯一个人调节的乡民纠分。一个村民家的猪在村边拱了另一个村民家的罐罐山(书面语“祖坟”)。祖坟被拱的村民认为祖宗因此受辱并且带给家里晦气,要求猪的主人赔两头猪和一场法事来消灾解难。两个家族的人互不让步形成打斗的架势,关键时刻老冯亲临现场以将心比心的策略化解这场武斗之前的纠分。让人意外的是,猪主人不让其他的村民牵猪,只能等外出办事的老祖宗回来才能牵猪,无奈之下老冯以法官的身份将猪牵到另一家,官司才算告结。
第三桩案子是一个妇女告另外一个妇女欠150元钱不还,后者愿意让前者随意拿她家中的东西作为赔偿,但家里最值钱的小猪都远不值150元,双方陷入僵局。怎么判决?老冯再一次自掏腰包花150元买下欠债妇女的小猪崽子,以此钱还债了结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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